4月25日,“2010中国金融形势分析、预测与展望专家年会暨第六届中国金融(专家)年会”在北京举行,会上多位来自金融领域、能源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政府官员,共同探讨中国低碳经济和碳金融发展之路。
在“低碳经济和碳金融”分论坛上,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从财政角度谈了自己对低碳经济的理解。贾康说,发展低碳经济追求的是直接效益考评之上的综合效益,长远的可持续发展的效益。虽然有可能在一段时间内不能盈利,但是从长远来看还是需要去做的。
在谈到国际上一些国家利用碳经济对中国施压的问题时贾康说,在国际上我们首先要旗帜鲜明的表明,我们将坚定不移的走低碳方向。但是利益问题我们不能回避。坚持低碳发展,一定要维护我们的根本利益,在根本利益大方向上应该理直气壮的明确这个目标。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世界经济研究室研究员张茉楠认为,围绕“碳减排”形成的新摩擦,将会带来不可预知的风险。今后各国将会围绕为全球气候变化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产生新的冲突与博弈,进而加大新的不可预知的风险。同时张茉楠也指出,我国在碳减排市场潜力巨大,为发展碳金融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碳金融作为金融体系创新的载体,有利于优化我国金融体系结构,碳金融更有利于经济结构的加快调整。所以中国应顶住压力,发展自己的低碳经济。
哥本哈根气候大会谈判专家组成员社科院可持续发展中心主任潘家华也认为,中国低碳经济不能按国外标准界定。发展低碳经济要跟中国实际国情和现实目的挂钩,这样才能将低碳经济发展更好、在低碳之路上走得更远。
此外,发展低碳需要地方先摸索经验,然后进一步总结和细化,才能上升到制度、政策、法律层面的规定。这样的互动过程,也是追求低碳发展的动态现实。
地方政府发展低碳要敢为天下先,从局部突破、局部试验,在各种要素组合情况下,自己选择针对性的特色发展战略。
发展低碳经济离不开金融系统的支持。中国工商银行城市金融所所长樊志刚建议银行应该通过以信贷为主的金融手段对经济所起的导向作用,来引导国民经济由高碳转向低碳发展。
樊志刚说:“通过信贷结构自身的调整,来推动促使、引导整个中国这样一个产业结构,进行一个大的调整的过程。使现有的高污染、高耗能等为特点的产业结构转变为低能耗、低污染,甚至无污染的这样一个产业结构。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副部长魏加宁认为,对于节能环保的产业可以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对于有环境污染的企业可以进行信贷方面的限制。在谈到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时,魏加宁说:“商业银行缺乏绿色信贷的专门制度、专门机构和专门人才,信贷员对于环保法规和政策缺乏了解。
魏加宁建议商业银行建立客户信息披露制度。环保评估部门披露环境违法的信息,商业银行要披露环保减排客户的信息。环保部门、银监会和大学合作,对商业银行的信贷员进行培训,培育绿色信贷方面的专门人才。
中国金融研究院院长、国际金融服务集团董事局主席何世红希望国家尽快培养这方面的人才,从战略的高度发展低碳经济。
中国目前的能源结构现状是“煤多、气少、缺油”,这种现状决定了中国在低碳能源资源选择上有限。中国大部分的发电还依赖于火力发电。而据估算,未来20年中国能源部门电力投资将达1.8万亿美元。大规模火电对环境的威胁不可忽视。
作为发展中国家,制约中国经济由“高碳”向“低碳”转变的最大障碍是整体科技水平落后。虽然《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规定,发达国家有义务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转让,但实际情况相去甚远。目前,中国主要依靠商业渠道引进相关技术。据估算,如果以2006年的GDP计算,中国由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变,每年需要资金250亿美元,这样一笔巨额投入,对尚不富裕的中国是一个沉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