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报道,5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36条”。与“旧36条”相比,“新36条”第一次明确,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同时鼓励和引导其进入市政公用事业以及石油、电信、航空、核电、铁路等垄断行业。
应该说,此举增加了民间资本的投资选择余地,可以避免其集中于住房、股票等投资领域,同时有利于激活民间创业热情,弥补政府投资的不足。此外,民间资本进入传统垄断行业,有利于激活市场竞争,促使垄断企业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依靠市场的力量逐步打破一些企业“一企独大”的垄断局面,非常契合《反垄断法》的精神。有媒体称之为又一个里程碑式的政策,并不为过。
要充分发挥“新36条”的积极效应,除了开放民间资本的投资领域、拆除民间资本投资壁垒外,完善细节制度设计,出台实施细则为其保驾护航,更为重要。
事实上,“旧36条”也为民间资本开放了不少投资领域,但由于对民间投资保护不够,不少民间投资融资渠道不畅,一些民营企业经营惨淡。民营航空企业的命运就是佐证。尽管公众一直期待民营企业参与竞争,打破国有民航企业垄断坚冰。但民营航空企业组建以来一直举步维艰,这与其所处的外部环境不无关系。
比如,民营航空企业曾抱怨,虽然有关部门允许其企业参与竞争,但在航线审批上一直比较严格,热门航线被国有航空公司垄断,民营航空公司根本申请不到。再比如,由于民营航空价格优势与新颖营销形式,触犯了一些既得利益者的神经,遭到国有航空企业的集体抵制与封杀。而最大的困难是资金。由于航空业是高现金流动行业,讲求规模效应,民营航空没有成本优势。在国际金融危机爆发时,国内航空业需求出现了负增长局面,国有航空公司纷纷获得了政府注资,而民营航空企业只能在亏损中苦苦挣扎。一些民营航空公司相继出局。而这或许只是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竞争的一个缩影。正因此,在开放民间资本投资领域的同时,如何提高和保证其竞争力,至关重要。
除了国企“巨无霸”的挤压,民营企业遭遇某些职能部门“吃拿卡要”也是一个现实问题。今天布置接待任务,明天安排送土特产,后天要求送股份,恐怕都不同程度存在。
如果不清理“吃拿卡要”、“公章旅游”等潜规则,降低民企人际关系成本,民营企业正常发展的环境恐怕很难保证。
降低民间资本投资门槛,开放民间资本投资领域,为民营企业带来了新一轮发展契机;而完善相关制度设计,为民间投资保驾护航,方能保证这一契机不被虚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