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列入2009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大气环境混凝土中钢筋的阴极保护》和《给水、排水用混凝土压力管线及砂浆包覆钢管线外腐蚀控制的阴极保护》2个技术标准项目的草案及国家质检总局委托起草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埋地容器、管道防腐蚀技术规则》(草案),由主要起草人中广核苏州热工研究院研究员高玉柱、中科院金属研究所沈阳中科腐蚀控制中心李京研究员、魏英华博士和《全面腐蚀控制》编辑部颜东洲工程师分别进行了编制的说明和主要条款的说明,经参会委员和观察员讨论,除其中的技术内容需要稍作改动外,主要问题和修改意见如下:
1、编写体例要统一。各主要起草人必须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结构和编写》和技术规范的编写格式对标准和规范的结构及内容进行修改调整;
2、《给水、排水用混凝土压力管线及砂浆包覆钢管线外腐蚀控制的阴极保护》的题目删除“给水、排水用”;
3、提交会议讨论的技术标准中引用的标准版本引用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尽量采用相应的国内标准版本,如ISO8044就有相应的国内标准;
4、关于《大气环境混凝土中钢筋的阴极保护》中有关试验检验方法,文件中凡采用国外标准的需要把方法转化为附录性文件(如ENV1504-9的氯化物分析和碳化深度分析);
5、对于翻译的文本,应对语言进行加工,修改为我国汉语标准表述方式。如“
假如发现混凝土压力管线或砂浆包覆管线中钢铁腐蚀了,阴极保护可用来控制进一步的腐蚀。然而,阴极保护不会替换受损的钢铁或将已腐蚀的钢铁恢复到初始状态。”可以修改为“阴极保护能够用于控制混凝土压力管线或砂浆包覆管线中钢铁进一步的腐蚀,但不能使已腐蚀的钢铁恢复到初始状态”;“允许出现与本标准相背离的作法”可修改为“可采用其它方法”等;
6、删除《埋地容器、管道防腐蚀技术规则》“罚则”章节。
委员和观察员如果还有其他修改意见,请于2009年11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标委会秘书处或主要起草人。会议讨论通过的意见和委员们其他意见及细节内容由主要起草人根据讨论时的商定一并进行修改,于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征求意见稿、发送电子版到标委会秘书处,供进一步征求意见。
全国防腐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09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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