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节能环保网
在过去几年里,有关环境数据造假的新闻屡见不鲜,环境数据造假也一度被业内人戏称为“潜规则”,而最近一次将这一“潜规则”曝光于众目睽睽之下的,是环保部近期发布的《关于2013年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企业予以处罚的公告》。公告称,19家企业“存在不正常运行脱硫装置,或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系统、监测数据造假、二氧化硫超标排放等行为”,并对这19家企业予以处罚,追缴罚款4.1亿元。
在举国上下共同治理大气污染、加大对脱硫脱硝改造力度的紧要关头,这一事件无疑刺痛了大多数人的神经。紧接着,事件持续发酵,更多的环境数据造假事件被曝光,涵盖污水处理、大气污染治理、固废处理等领域,环境数据造假俨然成为公开的秘密。
“偷数字”花样多
为加大对企业环保措施的监管,我国已投入上百亿元建立污染在线监测网络。然而,近年来一些企业的环境违法方式从“偷排”转为“偷数字”,开始对在线监测数据动手脚,公然造假。
“有一家青岛的电厂,它的脱硫设施永远不开,但是相关环保数据永远都是达标的。企业把数据上传给我们环保部门,我们一直认为企业达标了,除了给它相应补贴外,还给它减免排污费。”一位环保部有关专家为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讲述了自己在调查过程中遇到的数据造假案例,“这些漂亮的数据做出来并不难,给设备加电阻器、装干净的冷水或将采量口往旁边挪一米等方法都能达到造假目的。”
银川市环保局在启元药业进行检查时发现,当停运锅炉内的脱硫设备1小时后,锅炉排出气体的颜色和气味都发生了变化,在线监测数据却纹丝不动。“部分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已经摸到了自动监测设备的采样规律,如2小时或者1小时采样一次,部分企业就在测量间歇大量偷排超标污水。”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负责人介绍说,还有的排污企业在污水中放置一个水桶,里面盛满干净的水,在线监测的探头被固定在水桶中,跟污水完全分隔开。
为何企业甘冒罚款风险来造假?
2013年5月,环保部就曾对多家央企子公司的脱硫数据造假问题进行过公示处罚,当时公布的15家涉及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企业中,五大电力集团、中石油、神华等央企子公司就名列其中。按照环保部当时的说法,将对相关企业进行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追缴二氧化硫排污费,其中享受脱硫电价补贴的,按规定扣减脱硫电价款,并予以经济处罚。然而,时隔一年,这些央企的子公司依旧屡罚屡犯。
为何这些拿了国家补贴的企业还要伪造监测数据呢?中投顾问环保行业研究员侯宇轩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一方面是这些企业的环保意识不强,为了追求更多的利润以牺牲环境作为代价;另一方面是我国环保监管存在漏洞,让企业有可乘之机,再加上违法成本相对较低,导致许多企业铤而走险。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和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说,火电是二氧化硫的主要排放行业,为提高火电企业脱硫的积极性,国家对安装并正常运行脱硫装置的燃煤电厂,进行电价补贴,以弥补脱硫成本增支。
一个60万千瓦的机组,国家给予的补贴大概为每年4000万~5000万元。不少发电厂拿到脱硫电价补贴之后不好好运行设备,出现白天装置运行正常、晚上关闭环保装置的情况,把钱省下来自己拿了。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执法局局长虢鹏说,一些污染企业设施停运一天节约的钱大大超出一年罚款的数额。例如,化工企业污水处理费用一般都超过5元/吨,复杂的污水处理价格达到每吨几十元,再加上废气处理,一个规模企业每日治污费甚至高达十几万元。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的“动力”可想而知。
造假入刑已成趋势
以上种种为环保数据作假提供了“动力”,但违法成本低则为他们提供了胆量。以往,对环保数据作假、偷排等行为,主要是对其公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这种处罚手段造成了违规者的“游戏心理”:被公示期间表现良好,等“风头”一过再卷土重来。即使罚款,也以三五万元为多,难以对企业起到警示作用。
“这次环保法中都写得很清楚,以前‘给钱了事’的现象将不复存在。”上述环保部专家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如果环保部门工作人员自己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对不起,这个责任人会有严格的行政处分,甚至要求开除或者引咎辞职,当然也要追究刑事责任。”这次行政问责非常严格,问责对象也非常明确。从环保部对最近的造假事件的处罚措施来看,严惩数据作假将成为趋势。
这正是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中传递出的信号。新环保法指出,对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情节较轻,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过去很少看到有企业和环保部门责任人因监测数据造假被追究法律责任。”山东省环保厅厅长张波说,如果造假者面临的不仅是罚款,还会被抓、拘留、承担法律责任,将起到有力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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