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尽快促进形成和培养出一批适应“WTO”和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新兴的腐蚀控制设计专业队伍,确保高质量、高水平的腐蚀控制质量,具体落实贯彻党关于“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市场监督机制,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赋予行业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和“能够自律管理”的职责,结合中国腐蚀控制行业的实际情况,加强腐蚀控制行业的自律管理,促进腐蚀控制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协会组织制订了《中国腐蚀控制设计资格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颁布试行,请各单位在试行中注意总结和发现问题,随时反馈协会秘书处,以便今后进一步修改完善。
为了加快和适应中国腐蚀控制行业的发展和国际接轨的要求,进一步科学规范本行业的自律及市场环境和安全,协会决定在过去试行十多年的基础上,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腐蚀控制行业的单位继续实施腐蚀控制资质及安全行业管理,并组织有关专家进一步完善和修改,形成了《中国腐蚀控制资质及安全证书管理规定(试行)》,现予以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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