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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业防腐蚀技术协会专家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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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腐蚀施工作业专业工作委员会

·非金属和防腐蚀压力管道专业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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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年度全国防腐蚀优质工程”的要求

一、参加评选范围:

本年度前通过业主或批准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的防腐蚀工程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防腐蚀工程总额在200万元以上,或者是在国民经济中起重要作用的防腐蚀工程项目;

2、申报项目的防腐蚀设计一般应为省部级优秀设计,或通过权威部门认证的设计,施工方案科学、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技术文件和竣工验收材料齐全的防腐蚀项目;

3、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施工标准、规范;检验评定质量优良率在85%以上,关键项目质量优良率100%;

4、申报项目投资不超过国家或相关部门批准的总概算(包括批准的调整概算);

5、申报项目应为文明施工、职工安全作业,没有发生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没有环境污染,不拖欠工资等;

6、申报项目竣工后确保主体工程能够及时正常运行,并有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三、申报办法和要求:

凡符合上述入选条件的防腐蚀工程项目均可由防腐蚀作业单位按照要求提出申请。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表(见附表),同时提供真实、完整的有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防腐蚀工程项目承包合同;

2、防腐蚀工程作业方案说明,包括工序应达到的质量要求、检验检测项目等;

3、防腐蚀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4、防腐蚀工程项目所获优质工程奖励的证明材料;

5、业主(用户)对防腐蚀工程项目质量的评价意见;

6、能反映防腐蚀工程项目概况的照片(或视频材料)。

申请表一式二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邮寄至协会。

四、审定办法:

协会将组织协会专家委员会和防腐蚀作业专业工作委员会主任会议评审,在协会网站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经协会常务理事会议审议。对入选项目,协会将颁发证书及奖牌,并统一开展对外宣传,包括在协会杂志、网站及有关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

 

附表:“年度全国防腐蚀优质工程”项目申请表